化学工程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时间:2023-04-28阅读次数:10


一、各专业拟招生人数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2023年各专业拟招收博士生的名额如下(复试录取过程中名额可能有所变动,以实际录取为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拟招人数

备注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全日制

87

含专项计划约3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10


085600

材料与化工

全日制

23

含专项计划约5


二、复试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核

考生须符合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名要求,在53日之前完成网上报名,并于54日前向我院提交报名材料(纸质版材料需交到工程楼A208给许青老师)。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的具体要求见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https://graduate.buct.edu.cn/2022/1031/c1393a173469/page.htm)。我院收到报名材料后将组织统一审核,拟于510日完成材料审核,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名单将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网址如下:https://chem.buct.edu.cn/yjsjy/list.htm

2、复试(综合素质考核)

1)考核内容

申请人以学术报告的形式介绍硕士期间的研究工作及学术成果,并对博士期间研修计划进行展望(PPT介绍十分钟以内,专家提问十分钟左右)。

学院综合素质考核小组由不少于五名教授组成(至少2名为外单位专家,申请人导师不进入专家组),对通过初审考核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德育素养、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科研能力与综合素质,重点考核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等方面。

2)考核时间及地点

综合素质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将以邮件的形式另行通知。

3)考核流程

根据学校研招办总体要求,进行现场面试答辩,所有考生按照面试通知的时间提交面试PPT,并提前5分钟到达指定场地等待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即可离开,考核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将在化学工程学院网站及工程楼二层公告栏进行公示。

3、成绩计算与录取

总成绩将综合考虑博士生导师评定意见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所有专业均按照总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录取,额满为止。

学院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化学工程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上报研招办,最终拟录取名单由研招办统一公示。


三、其他事项见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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