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申请学位的非全日制(在职)专业硕士研究生:
为了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进一步确立和完善学位授予质量的监督和保障体系,增加学位论文评阅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经化学工程学位委员会讨论决定,从本批次起,针对所有非全日制(在职)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盲审评阅,其中,按照学校要求抽检30%参加校级盲审,剩余部分由学院统一送出进行盲审。具体工作流程安排如下:
一、查重学位论文提交
1. 查重对象:所有2018年6月申请学位的非全日制(在职)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研究生院将统一对学生提交的论文进行查重。本次查重每位硕士研究生只能查一次,请同学们珍惜机会,提高论文的质量。具体名单如下:
学号 | 姓名 | 专业 | 盲审状态 |
2013300041 | 李俊辉 | 化学工程 | 学院送审 |
2013300042 | 周岳 | 化学工程 | 学院送审 |
2013300061 | 赵宇 | 化学工程 | 学校抽审 |
2013300075 | 杨晶 | 环境工程 | 学院送审 |
2013300077 | 鞠红岩 | 环境工程 | 学校抽审 |
2013300084 | 李强 | 环境工程 | 学校抽审 |
2014300038 | 陈强 | 化学工程 | 学校抽审 |
2014300052 | 于航 | 化学工程 | 学院送审 |
2014300058 | 段松 | 化学工程 | 学院送审 |
2014300059 | 吴迪 | 化学工程 | 学院送审 |
2014300070 | 郭洪福 | 化学工程 | 学校抽审 |
2014300072 | 于镇 | 化学工程 | 学院送审 |
2014300090 | 赵陆军 | 化学工程 | 学院送审 |
2014300092 | 何辉 | 化学工程 | 学院送审 |
2014300101 | 李铭 | 化学工程 | 学院送审 |
2014300105 | 钱玥 | 环境工程 | 学院送审 |
2014300108 | 窦晓春 | 环境工程 | 学院送审 |
2015300055 | 戴巍 | 化学工程 | 学校抽审 |
2015300061 | 吴雪 | 化学工程 | 学校抽审 |
2015300063 | 闫琦 | 化学工程 | 学校抽审 |
2015300065 | 金旺 | 化学工程 | 学院送审 |
2015300072 | 陈曦 | 化学工程 | 学院送审 |
2015300088 | 潘萌 | 环境工程 | 学校抽审 |
2015300094 | 康慧敏 | 环境工程 | 学院送审 |
2.完成提交学位论文、导师审核及学院审核环节的截止时间:
(1)所有参加盲审(学位办负责抽查盲审和学院负责送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传及截止时间:2018年3月26日8:00 - 2018年4月9日15:00(完成提交学位论文、导师审核及学院审核环节)。
3.上传电子版学位论文路径及要求
上传学位论文格式:PDF及word(2003版或2007版)。
学位论文命名:在系统中提交的学位论文将自动生成文件名。
学位论文内容:去掉“原创性声明”、“导师简介”、“致谢”及“学位论文集”部分。
学生上传路径: 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位管理—论文查重申请
导师审核路径: 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教师服务--论文查重申请审核
4.网上申请学位论文查重程序
第一步:登录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位管理—论文查重申请。
第二步:导师审核。(学生上传论文后需提醒导师及时进行审核)
第三步:学院审核。
第四步:学位办查重。
第五步:学位办公布论文查重结果。
第六步:学生查看查重结果,进行后续环节。
5.查重要求及申诉程序:
研究生院继续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所有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审核。待查重结束后(4月10日之后),学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化工学院网站通知,查看查重初审结果,如有异议,按通知要求进行申诉。
每篇学位论文的文字总**比,或绪论、实验、结论部分比例过高者,且申诉未获通过者,须推迟半年申请答辩,并参加下一次的查重。
对查重结果有异议者可申请复议,须由研究生和导师共同做出书面说明,由学位评定分委会组织本学科3名(含)以上专家对查重结果进行审核后做出查重“通过”或“不通过”的结论。
两次查重审核不合格者,不再允许答辩,按结业处理。
具体参见《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实施办法(修订)》(北化大校发[2017]40号)。
二、盲审论文提交
参加校级盲审的同学,无需再次提交纸质版论文,其余参加院级盲审的同学,请于2018年4月9日15:00之前将3本纸质版论文及3份盲审评阅书装订好送至化学工程楼A208,具体胶装要求如下:
1、封皮请使用《院级盲审论文封皮》,见附件1,用蓝色皮纹纸装订;
2、盲审评阅书请用单面打印,三份的标号分别为学号-A,学号-B, 学号-C,见附件2,3,4。
盲审结果出来后,可直接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查看。
盲审结果的处理参照《北京化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试行抽查盲评的暂行规定》(北化大校发【2017】23号)执行。
另外,为方便本批次申请学位的非全日制(在职)专业硕士研究生后期查重、盲审及答辩等事宜的通知,学院建立一个微信群,请各位同学通过以下二维码扫描加入,方便交流。
化学工程学院
2018年3月12日
相关附件
- 2018-03-12 院级盲审论文封皮.doc
- 2018-03-12 院级盲审论文评阅书A.doc
- 2018-03-12 院级盲审论文评阅书B.doc
- 2018-03-12 院级盲审论文评阅书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