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学工程学院2018年12月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及盲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11阅读次数:147

201812月申请学位的非全日制(在职)专业硕士研究生:

 

为了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进一步确立和完善学位授予质量的监督和保障体系,增加学位论文评阅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经化学工程学位委员会讨论决定,从20186月批次起,针对所有非全日制(在职)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盲审评阅,其中,按照学校要求抽检30%参加校级盲审,剩余部分由学院统一送出进行盲审。具体工作流程安排如下:

 

一、查重学位论文提交

 

1. 查重对象:所有201812月申请学位的非全日制(在职)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研究生院将统一对学生提交的论文进行查重。本次查重每位硕士研究生只能查一次,请同学们珍惜机会,提高论文的质量。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学号

姓名

专业

盲审形式

1

2013300024

于连杰

化学工程

学院送审

2

2013300031

姚敏

化学工程

学院送审

3

2013300037

刘志盛

化学工程

学院送审

4

2013300042

周岳

化学工程

学院送审

5

2013300057

朱晓龙

化学工程

校级抽审

6

2013300060

陈文锋

化学工程

学院送审

7

2013300062

黄立鹏

化学工程

学院送审

8

2013300063

高明明

化学工程

学院送审

9

2013300080

杨颖

环境工程

学院送审

10

2014300058

段松

化学工程

校级抽审

11

2014300077

张宝珠

化学工程

校级抽审

12

2014300092

何辉

化学工程

校级抽审

13

2014300093

魏学科

化学工程

学院送审

14

2014300096

赵林

化学工程

校级抽审

15

2014300105

钱玥

环境工程

学院送审

16

2014300108

窦晓春

环境工程

学院送审

17

2015300047

高星

化学工程

校级抽审

18

2015300055

戴巍

化学工程

学院送审

19

2015300072

陈曦

化学工程

校级抽审

20

2015300086

李游

环境工程

校级抽审

21

2015300094

康慧敏

环境工程

校级抽审

 

 

 

2.完成提交学位论文、导师审核及学院审核环节的截止时间:

1)所有参加盲审(学位办负责抽查盲审和学院负责送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传及截止时间:20189218:00 - 201810915:00(完成提交学位论文、导师审核及学院审核环节)。

3.上传电子版学位论文路径及要求

    上传学位论文格式:PDFword2003版或2007版)。

学位论文命名:在系统中提交的学位论文将自动生成文件名。

学位论文内容:去掉“原创性声明”、“导师简介”、“致谢”及“学位论文集”部分。

学生上传路径: 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位管理—论文查重申请

导师审核路径: 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教师服务--论文查重申请审核

4.网上申请学位论文查重程序

第一步:登录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位管理—论文查重申请。

第二步:导师审核。(学生上传论文后需提醒导师及时进行审核)

第三步:学院审核。

第四步:学位办查重。

第五步:学位办公布论文查重结果。

第六步:学生查看查重结果,进行后续环节。

5.查重要求及申诉程序:

研究生院继续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所有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审核。待查重结束后(1010日之后),学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化工学院网站通知,查看查重初审结果,如有异议,按通知要求进行申诉。

每篇学位论文的文字总**比,或绪论、实验、结论部分比例过高者,且申诉未获通过者,须推迟半年申请答辩,并参加下一次的查重。

对查重结果有异议者可申请复议,须由研究生和导师共同做出书面说明,由学位评定分委会组织本学科3名(含)以上专家对查重结果进行审核后做出查重“通过”或“不通过”的结论。

两次查重审核不合格者,不再允许答辩,按结业处理。

具体参见《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实施办法(修订)》(北化大校发[2017]40号)。

 

二、盲审论文提交

 

参加校级盲审的同学,无需再次提交纸质版论文,其余参加院级盲审的同学,请于20181010日早9:00-11:30之间3本纸质版论文及3份盲审评阅书装订好(将每份盲审评阅书分别夹在每本论文中间)送至化学工程楼A208,具体胶装要求如下:

1、封皮请使用《院级盲审论文封皮》,见附件1,用蓝色皮纹纸装订;

2、盲审评阅书请用单面打印,三份的标号分别为学号-A,学号-B,  学号-C,见附件234

校级盲审结果出来后,可直接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查看,院级盲审结果会直接发送至学生电子邮箱,请学生上交盲审论文时务必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地址以便接收盲审结果。

盲审结果的处理参照《北京化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试行抽查盲评的暂行规定》(北化大校发【201723号)执行。

 

另外,为方便本批次申请学位的非全日制(在职)专业硕士研究生后期查重、盲审及答辩等事宜的通知,学院建立一个微信群,请各位同学通过以下二维码扫描加入,方便交流。

 

 

化学工程学院

201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