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关于专任教师指导本科毕业环节的实施细则

时间:2018-09-14阅读次数:80

毕业环节是本科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关键性实践教学环节。为保证本科毕业环节顺利开展,提高毕业环节质量,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教师资格及工作量

1.具有讲师以上(含讲师)教师系列职称的教师、助理研究员以上(含助理研究员)研究系列职称的教师、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以及在站博士后均具有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格;

2.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可以承担指导工程设计性质的毕业设计(论文);

3.获得硕士学位但未取得讲师职称的教师,可以协助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做好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4. 具有指导毕业环节资格的全体在编教师(管理人员除外)均须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每位教授/研究员每年所带本科毕设不少于4人,每位副教授/副研究员每年所带本科毕设不少于3人,每位讲师/每年所带本科毕设不少于2人。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主管院长批准、学院备案后方可执行。

二、指导教师的职责

指导教师全面负责毕业环节的教学活动。其职责包括:

1.根据学院安排,按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上向学生公布选题,师生进行双向选择。题目性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2.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介绍毕业设计(论文)内容背景和基本研究方法,指导学生进行调查研究、文献查阅和方案制定,审查学生拟定的设计/实验方案;

3.随时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考察学生掌握知识和实际工作的能力、学习与工作态度、考勤等,定期填写研究进展表;

4.定期对学生进行课题指导和答疑,每月不少于2次,监督学生撰写每次指导纪要;

5.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指导,确保学生和实验室等工作环境的安全;有责任提醒和指正学生的抄袭现象,以良好的学风与品德影响学生,全面培养学生素质;

6. 审查学生文献综述和英文文献翻译、论文或设计说明书等。

7. 为了提高设计(论文)质量,学院制订了本科论文自查表,包括论文格式、排版、图表要求、文献格式等。各位指导教师在认真审阅学生论文的基础上慎重签字。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每年对本科生论文进行抽查,如果发现抽查论文有严重质量问题,或者在教学评估或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过程中专家发现被抽查论文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指导教师需承担相关责任。

8.根据学生在毕业环节期间的表现、学风、设计(论文)工作量、论文质量等,实事求是地填写指导教师评阅意见,合理评定成绩并亲笔签名。

9. 全体指导教师须参加本科生毕业环节的中期检查和答辩。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参加中期或答辩,须自行协调解决,保障中期和答辩顺利进行。否则,视同未完成本科毕业环节指导相关工作。

 

专任教师指导本科毕业环节是其基本职责,“聘期内是否完成规定的本科毕业环节指导工作量和相关工作”将作为岗位聘任、职称晋升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