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

时间:2018-09-14阅读次数:99

一、总则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贯彻落实《北京化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完善化学工程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规范学院教学督导组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员对教学工作的推进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教学督导组是学院教学质量保证和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院教学工作的检查、监督、咨询机构,也是进行教学质量管理的管理组织。

二、教学督导组的聘任

学院教学督导组人数5人,设组长1人。督导组成员应是师德高尚、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关系教育事业及教育教学改革的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

教学督导组成员优先推荐教学名师、精品课教师,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团队负责人、课程团队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熟悉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及热心于教学工作的教师。

教学督导组每届任期两年,期满后可续聘。

三、教学督导组的工作职责

1. 对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每学期听课20门次以上;

2. 就学院教学领域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学院提供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3. 对学院教学团队和课程团队的建设与运行给予指导;

4. 对新教师和新开课教师担任主讲教师能力、态度和资格的评估与建议;

5. 根据督导组的工作安排,每学期对教学存档资料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试卷、毕业设计(论文)等。

四、教学督导组自身建设

教学督导组要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支持和促进教学改革;虚心听取广大教师和学生的意见,不断改进。

教学督导组应围绕学院阶段性工作重点,学期初制定工作计划,学期末完成工作总结。

教学督导组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工作会议,交流和分析教学情况;向学院及时反馈信息,提交教学工作改进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