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的任职及工作职责

时间:2018-09-14阅读次数:131

为提高学院本科专业的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完善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和运行的基层组织,特制订本科专业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和工作职责。

一、专业负责人的任职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

2. 原则上应具有10年以上高校教龄,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 主持过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或取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4. 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发展现状和趋势,了解本专业所面向的行业领域的发展状况及人才需求;

5. 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丰硕的研究成果,在相关行业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6.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管理能力。

二、专业负责人的工作职责

1. 根据教育教学规律和专业发展实际,拟定和组织实施本专业的发展规划;

2. 定期组织企业(行业)专家、用人单位、毕业生及在校生的调研工作,优化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制定/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 负责课程教学大纲的审定,汇总并分析由任课教师或课程团队负责人完成的课程目标达成度数据结果;

4. 掌握本专业教师承担教学任务情况,负责向教学团队负责人解读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校对教学执行计划并落实教学任务;

5. 负责专业宣传与介绍以及专业的工程教育认证工作;

6. 负责国际联合培养项目的课程对接,审核出国学生修读课程的学分互认;

7. 审核毕业环节的选题,负责毕业论文的抽检,协助毕业环节其他工作;

8. 协助教学副院长做好专业教学质量管理。

三、专业负责人的待遇

已经取得教授资格的专业负责人,若圆满完成上述工作、且在聘期内承担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业绩达到五级岗条件,则聘用四级岗。已经取得副教授资格的专业负责人,若圆满完成上述工作、且在聘期内承担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则聘任五级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