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学工程学院2024年4月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的通知

时间:2024-04-12阅读次数:345


依据《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实施办法(修订)》(北化大校教发[2017]40号)和《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实施办法》,学校对学生提交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了学术规范审核(以下简称查重),学生及导师即日起可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查重报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结果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1.文字总复制比小于15%、文献综述部分文字复制比小于30%且实验和结论部分文字复制比不超过5%的学位论文,视为检测通过。由导师依据检测报告指导研究生进行论文修改,可进入论文评阅环节。

2.文字总复制比超过15%(含),或文献综述部分文字复制比超30%(含),或实验和结论部分文字复制比超过5%(含),视为检测未通过,给予取消本次答辩资格或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的处理。

3.检测未通过的研究生如系第二次答辩前常规检查未通过者,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4.被取消学位申请资格的研究生由所在学院决定是否允许其结业。

二、申述程序

1.研究生或指导教师对查重结果有异议,可依据《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实施办法(修订)》([2017]40号)提出书面复议申请。研究生和导师就查重结果共同做出书面解释(申述书)

2.申述书(具体形式见附件)应包含学号、姓名、导师、论文题目、学院、查重结果(总复制比,总重合字数)、联系电话等信息。申述人应根据查重结果对复制比较高部分进行逐条申述。对于有异议的查重结论,申述理由可从如下角度分别说明:

1)引用自己发表的文章(仅限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2)在文中有引证标注;

3)论文共性部分,如原创性声明、致谢、参考文献名称等;

4)法规、法条、定义等;

5)其他申述理由。

3.导师应根据学生学位论文的实际情况,说明情况是否属实。

4.以下名单中的同学复制比超过要求,如需申诉,请于2024416日(星期二)下午1700之前将纸质版申诉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化学工程楼A208许老师处,申诉书上需要有导师签字,并说明情况是否属实,如若不在截止时间提交申诉材料,视为放弃申诉。

学号

姓名

专业

学生类别

导师

2020400011

谢贵明

化学工程与技术

博士

王周君

2020400018

纪灏天

化学工程与技术

博士

雍兴跃

2019220042

NDLOVU

化学工程与技术

硕士

王克俭

2021200004

施嘉璇

化学工程与技术

硕士

李建伟

2021200005

张亮杰

化学工程与技术

硕士

李建伟

2021200123

梁英

化学工程与技术

硕士

胡传刚

2021200136

阮昱锟

化学工程与技术

硕士

孙振宇

2021200138

车航欣

化学工程与技术

硕士

孙振宇

2021200172

许昕莹

化学工程与技术

硕士

肖宁

2021200235

陈望

环境科学与工程

硕士

丁忠伟

2021210015

齐效征

材料与化工

硕士

朱吉钦

2021210071

施嘉仪

材料与化工

硕士

任钟旗

2021210078

郝子壮

材料与化工

硕士

高健

2021310001

周贤宝

材料与化工

硕士

邹海魁


5.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将组织本学科3名(含)以上专家对学位论文涉嫌抄袭、剽窃的性质、数量等进行实质认定,做出“检测通过”或“检测未通过”的结论,并报送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附件:学位论文查重申述书.docx


化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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