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导师,相关研究生:
为了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增加学位论文评阅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依据《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盲评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稿)》(附件1)的相关规定,对于申请2024年6月份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校学位办随机抽查了不低于10% 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及申请暂不公开的学位论文参加校级盲评,学院随机抽查剩余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院级盲评,保证校、院两级抽查盲评的总数不低于提交学位论文学生总人数的50%。经学院随机抽签,确定以下109名同学参加院级盲审,详细名单见附件2,学院将按照规定将论文送至校外专家评审,其余未抽查盲审的同学,需按照《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附件3)的相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
附件1-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盲评实施办法(修订稿).pdf
附件2-2024年6月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院级抽查盲审名单.pdf
附件3-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pdf
化学工程学院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