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学工程学院2025年4月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的通知

时间:2025-04-11阅读次数:12


依据《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实施办法(修订)》(北化大校教发[2017]40号)和《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实施办法》,学校对学生提交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了学术规范审核(以下简称查重),学生及导师即日起可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查重报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结果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1.文字总复制比小于15%、文献综述部分文字复制比小于30%且实验和结论部分文字复制比不超过5%的学位论文,视为检测通过。由导师依据检测报告指导研究生进行论文修改,可进入论文评阅环节。

2.文字总复制比超过15%(含),或文献综述部分文字复制比超30%(含),或实验和结论部分文字复制比超过5%(含),视为检测未通过,给予取消本次答辩资格或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的处理。

3.检测未通过的研究生如系第二次答辩前常规检查未通过者,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4.被取消学位申请资格的研究生由所在学院决定是否允许其结业。

二、申述程序

1.研究生或指导教师对查重结果有异议,可依据《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实施办法(修订)》([2017]40号)提出书面复议申请。研究生和导师就查重结果共同做出书面解释(申述书)

2.申述书(具体形式见附件)应包含学号、姓名、导师、论文题目、学院、查重结果(总复制比,总重合字数)、联系电话等信息。申述人应根据查重结果对复制比较高部分进行逐条申述。对于有异议的查重结论,申述理由可从如下角度分别说明:

1)引用自己发表的文章(仅限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2)在文中有引证标注;

3)论文共性部分,如原创性声明、致谢、参考文献名称等;

4)法规、法条、定义等;

5)其他申述理由。

3.导师应根据学生学位论文的实际情况,说明情况是否属实。

4.以下名单中的同学复制比超过要求,如需申诉,请于2025415日(星期二)下午1700之前导师签字后pdf电子版申诉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霍艳霞老师邮箱2025810002@buct.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化学工程楼A202霍艳霞老师处,申诉书上需要有导师签字,并说明情况是否属实,如若不在截止时间提交申诉材料,视为放弃申诉。

学号

姓名

专业

学生类别

导师

2018410001

辛晨

化学工程与技术

博士

周伟东

2022200022

段文洁

化学工程与技术

硕士

胡传刚

2022200023

公续来

化学工程与技术

硕士

胡传刚

2022200095

石瑞成

化学工程与技术

硕士

李群生

2022200158

时和畅

化学工程与技术

硕士

孙巍

2022200190

田雨卿

化学工程与技术

硕士

黄燕

2022210014

田茹

材料与化工

硕士

李英霞

2022210017

何佳慧

资源与环境

硕士

刘志明

2022210161

张松

材料与化工

硕士

徐仲均

2022220016

RIAZ MUHAMMAD SHOAIB

化学工程与技术

硕士

杨晓进

2022220034

SIGAUQUE BENJAMIM FRANCISCO

化学工程与技术

硕士

邵磊


5.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将组织本学科3名(含)以上专家对学位论文涉嫌抄袭、剽窃的性质、数量等进行实质认定,做出“检测通过”或“检测未通过”的结论,并报送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附件:

学位论文查重申述书模板.docx


化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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