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临时出国(境)事前公示表-苏安宇1人赴第四届国际锂电池火灾安全会议团组

时间:2025-10-10阅读次数:10

北京化工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事前公示表

化大示出字[2025]152


出访团组名称


苏安宇1第四届国际锂电池火灾安全会议团组

出访人团组成员

部门

职务

苏安宇

化工学院

教授

出访国家或地区

中国香港

拟出访日期

2025.10.29-2025.11.2

邀请单位

香港理工大学

经费来源及

拟支出金额


经费来源:人才引进经费

拟支出金额:2


出访任务

及日程安排

20251029抵达香港。

20251030会议注册。

20251031听取会议报告。

2025111听取会议报告。

2025112分论坛主持、报告分享。返程北京。

事后公示

请在回国后1个月内在单位内部公布上述公示内容的实际执行情况和出访报告。

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于1015日下午5:0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电话:010-64448919;邮箱:ygcf@mail.buct.edu.cn